各学科性学院(一级学科学术委员会):
根据学校关于教育教学评价改革的整体部署,坚持破“五唯”,优化深化多维度评价,坚持和大力弘扬“真问题、真科研和真成果”,坚持分层分类,突出成果质量导向等评价改革原则,学校科技部和社科部根据校领导的指示,启动科研评价改革,对原“浙江工商大学高层次教学、科研成果计分标准”进行修订。请各学院(一级学科学术委员会)认真组织相关学科骨干教师、学术带头人等,立足高水平学科建设,立足学术领域的相关性,根据学科发展、学科建设、学科评估的认可度原则,对本一级学科(二级学科)的学术期刊,进行梳理筛选并排序。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提供本学科校TOP期刊目录(A+++)。可在原校TOP目录的基础上进行修订,每一级学科上报10本,不再分层。
2、提供本学科特级期刊目录(A++)。理工科SCI一区(中科院分区,含TOP)外(可不提供),包括一定数量的中文特级期刊(不超过5本);人文社科类特级中文期刊与SSCI一区期刊(可不提供)。
3、提供学科建设强相关期刊目录(准特级,A+)。理工科SCI二区(中科院分区,可不提供),部分三区期刊、中文期刊,应根据学科现有特色及发展,每个二级学科1-2本,每个一级学科不超过10本;人文社科除SSCI二区期刊(可不提供)外,部分A&HCI收录期刊、SSCI三区期刊与中文期刊应根据学科现有特色及发展,每个二级学科提供1-2本,每个一级学科不超过10本,各学科提供的期刊目录需包括一定数量的中文期刊(中文期刊比例≥50%),原则上中文期刊来源于我校一级期刊目录。
4、一级期刊目录(A)。理工科SCI三区及中文一级期刊(可不提供);人文社科原则上我校期刊目录中剩余中文一级期刊、SSCI三区期刊、A&HCI收录期刊(可不提供)。
5、提供准一级期刊目录(A-)。理工科主要包括部分SCI四区及中文核心期刊(每学科不超过20本);人文社科根据学科评估的公认度和影响力,部分SSCI四区及在我校期刊目录中的中文核心期刊中遴选(每学科不超过20本)。
期刊模板见附件1。
请各学院(一级学科学术委员会)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提交的期刊目录须经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和一级学科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并签字,在7月31日前上报学校,并将期刊目录电子版发给相应的联系人邮箱。学校将根据学院提供的目录清单,结合学科评估情况,聘请校内外专家教师广泛征求意见,组织第三方论证,并报请学术委员会等程序最终审定。
联系人:
科技部 胡玉和:617940 yhh@zjsu.edu.cn
社科部 刘礼芳:666018 llf@zjg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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