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浙商大学〔2022〕124号),在学生素质评价的基础上,经学生本人申报,班级评议,年级辅导员审核、公示,学院审定,拟推荐朱怡歆等61名同学申报校“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日至2023年4月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4月6日15:00前实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28008087,武老师。
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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