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学校原有规定,从事教学、教育工作满30年荣誉资格的确认实行教职工个人申报和学校认定相结合的办法,即由符合条件的教职工个人申报,经党委教师工作部查档认定后,由学校发文表彰(教学工作满30年者另由省教育厅颁发任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
本年的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教学工作满30年荣誉资格。申报条件:在各级各类学校任教满30年,现仍在我校从教者。申报教学工作满30年者需填写《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表》(见附件)只需提交电子版,发送至qiuminchen@mail.zjgsu.edu.cn。
2.教育管理工作满30年荣誉资格。申报条件:在各级各类学校工作满30年(不限岗位),现仍在我校工作者。申报教育管理工作满30年者可通过电话或邮件申报(姓名+所在部门)。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于6月19日下午4点前报党委教师工作部办公室。
联系人:裘敏晨(下沙校区综合楼1031室)
电 话:28877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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