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为进一步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尊重人才、热爱科学、献身科学的浓厚氛围,鼓舞和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争做重大科研成果的创造者、建设科技强国的奉献者、崇高思想品格的践行者、良好社会风尚的引领者,不断向科学技术广度和深度进军。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第四届“最美浙江人·最美科技人”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有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凡在浙江工作,在科学研究、科学普及、科技推广、科技扶贫、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领域得到社会广泛认可,事迹感人,适合公开宣传,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的科技工作者均可参加评选,具体范围如下:
(一)长期奋战在科研一线,默默无闻但事迹突出,在科研领域取得显著成果的科研工作者;
(二)将自身的科技能力转化为生产要素,以实现科技与市场有机结合,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的科技创业者;
(三)长年扎根基层一线,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示范推广运用,带动农民脱贫致富和企业科技创新发展的科技特派员;
(四)在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推进科普事业发展等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的科普工作者;
(五)在平凡工作岗位上,立足科技服务职能,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群众认可度高的科技服务工作者;
(六)长期从事科技管理工作,在重大战略布局、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成绩显著的科技管理工作者。
二、推荐标准
(一)政治过硬。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持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二)事迹突出。在我省建设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打造三大科创高地、推动科技自立自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在所从事领域取得突出成绩,或者在重大新闻事件中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
(三)群众认可。廉洁自律、真抓实干,获得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检验,受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无违纪违法问题。
(四)面向一线。要注重贴近基层、向科研一线倾斜,把源自群众中间、体现群众愿望、深受群众拥戴的“身边最美科技工作者”挖掘出来。一般不推荐副厅局级或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干部,处级干部应控制在一定比例范围内。
三、推荐要求
(一)名额数量。各部门推荐人选不超过2人。
(二)材料填写。有关申报人员填写《“最美浙江人·最美科技人”推荐表》(见附件),主要事迹既要有综合评价,又要有生动实例,字数控制在 2000 字以内。
(三)报送方式。电子版《推荐表》于4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2969273473@qq.com,纸质版《推荐表》一式一份交635室。
学校评审阶段无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评审确定推荐后,请候选人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荣誉证书、表彰文件等)和近期工作照 2 张(2 寸),学校统一上报省科技厅。
(四)其他事项。已获得“最美科技人”称号的,原则上不再参与此次评选。
联系人:朱雪莉,联系电话:28008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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