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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增聘的通知
(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6-23 阅读:次)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18114号)、《浙江工商大学岗位聘任实施办法》(浙商大人〔201730号)等文件规定和学校工作部署,2021年度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增聘工作即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申报条件

现聘正高级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条件控制标准(附件1)的人员,可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现聘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且符合浙江工商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条件(附件2)的人员,可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本次申报中所涉及的年龄、任职年限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630日。

教学、科研等成果统计截止日期为2021630日。

二、增聘名额

本次增聘名额二级岗位不超过3人,三级岗位不超过12人。符合增聘条件且距离退休(不再延退)不满一年的申报人员,可不占增聘名额。

三、申报要求

1.符合二级岗位申报条件人员,填写《浙江工商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一式2份,见附件3),符合三级岗位申报条件人员,填写《浙江工商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一式2份,见附件4),提交所在(归属)学院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

2.申报人员提供佐证材料一份(申报表中所列高层次教学、科研成果,如已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登记并经科研部审核认可的,可不再提交佐证材料,其他成果都应按照科研考核的要求提交佐证材料)。

3.学院填写《浙江工商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拟聘人员推荐情况一览表》、浙江工商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拟聘人员推荐情况一览表(一式1份,见附件56)。

4.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的若干规定》(浙商大党〔201746号),应由教工党的支部委员会对所在部门(系、室、所)教职工参与岗位聘任事先作出思想政治鉴定(非党员由所在系室的支部出具)。鉴定意见对每个推荐人单独出具,支部书记签名,一式1份。

5.申请符合增聘条件且距离退休(不再延退)不满一年可不占增聘名额的申报人员,同时须提交不再延退的承诺书,申请人签名,一式1份。

以上材料由所在(归属)学院统一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综合楼1025),同时将《申报表》和《一览表》电子版发至2969273473@qq.com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72日下午16: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朱雪莉    联系电话:28008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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