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学校2023年主管及以下管理岗位、非教师专技岗位、辅导员岗位、组织员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聘任工作即将启动,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机构工作职责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2023-2026年度“三定”方案》(浙商大党〔2023〕3号)相关精神,请各部门(学科性学院和科研机构除外)于2023年2月22日(周三)下午16点前将工作职责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科(综合楼1031室),经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小组审议后公布。
二、报送主管岗(含非教师专技、辅导员)岗位说明书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2023-2026年度“三定”方案》(浙商大党〔2023〕3号)核定的主管岗岗位数,请各学院(部门)制定主管岗(含非教师专技、辅导员)各岗位的说明书,经主要领导审核后于2023年2月22日(周三)上午10点前在钉钉填写完毕并提交(扫描下图二维码),纸质版报送到人事处(综合楼1031室)。
联系人:朱雪莉 联系电话:28008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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