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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专任教师第四轮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9-27 阅读:次)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岗位聘任实施办法》(浙商大人〔201730号)的有关规定,专任教师第四轮聘期考核工作即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周期:201911日至20221231日。因聘期考核工作提前,如个人业绩尚未公布,但本人可证明该业绩能在20221231日前公布的,该业绩也可以用于本轮考核。

二、考核范围:截止20221231日聘任在专任教师岗位(含专职科研岗位及聘任在教师岗位的工程系列人员等,下同)的事业编制人员与非事业编制合同制人员。

同时聘任在教师岗位和管理岗位的“双肩挑”人员,由相应学院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

三、考核内容

聘期考核由所在学院负责实施,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和绩效情况,考核的重点是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学院制定的岗位任务是聘期考核的主要依据,其中四级及以上专任教师的岗位任务不得低于学校制定的基本要求(附件1)。考核应对照确定的岗位工作职责、目标任务绩效考核标准重点围绕考核对象在聘期间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工作业绩,突出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

四、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五、考核程序

1. 20221010日前,专任教师填写《考核表》(附件2)交所在学院。

2. 20221025日前,学院对填报内容和佐证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后,由学院岗位评聘委员会对照所聘岗位聘期任务,提出初步考核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认后学校人事处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专任教师聘期考核工作,严格按照文件和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聘期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轮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二)各学院务必1025前将《浙江工商大学专任教师聘期考核表》(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专任教师聘期考核汇总表》(附件3)、《学院专任教师第四轮聘期岗位任务书》纸质版各一式一份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综合楼1025室),电子版发至xiaojunxia@zjsu.edu.cn

联系人:朱雪莉  电话:28008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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