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8〕269号)文件精神和《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学院本科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学生个人自主申报、公开答辩,学院评审委员会推荐以下两名申请者为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上报学校:
吴凌挺、范逢霄
推荐吴凌挺同学参加学校2022年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活动。
公示时间:9月16日至9月22日下午4时
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电话:28008086,手机短号:618199,邮箱:728960902@qq.com。
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16日
上一条: 没有了 |
下一条: 没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