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激发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追求卓越,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导向作用,按照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布置,依据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相关文件及《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学生个人自主申报、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定,拟推荐3名博士生进入2021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校复评环节。具体名单如下(按推荐顺序排序):
黄佳艳、吴志敏、陈思超
公示时间:10月9日至10月13日
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电话:13486679795,邮箱:531941894@qq.com。
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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