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8〕269号)文件精神和《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学院本科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学生个人自主申报、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定以下两名申请者评为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邵中宜、孙佩琳
推荐邵中宜同学参加学校2020年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活动。
备选人员:陈之愉
公示时间:10月10日至10月15日下午4时
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电话:28008086,手机短号:618199,邮箱:728960902@qq.com。
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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