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第四次经济普查课题申报工作将于近期开展,请课题申请人仔细阅读《浙江省第四次经济普查课题招标管理办法》(附件1)和《浙江省第四次经济普查课题研究方向》(附件2),如实填写《浙江省第四次经济普查课题申报书》(附件3),按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及时间
申报书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2020年4月16日前报送纸质材料一式5份至综合楼1057室,并将电子文档(以发出时间为准)发送至邮箱76269744@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课题管理及经费
浙江省人民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浙江省经济普查办公室)将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择优确定课题承担单位。课题应当在浙江省经济普查办公室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并由浙江省经济普查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予以结项。通过结项评审的课题给予不少于1万元的经费资助。启动经费在课题立项计划公布后开始拨付。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各学院(部门)科研秘书
人文社科处联系人:杨俊蓉 28877178 591840
人文社科处
2020年3月24日
附件:1.浙江省第四次经济普查课题招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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