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研究生: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4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我校2024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研究生)的评选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为保证我校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质量,根据《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浙商大研〔2018〕26号),省级优秀毕业生请各培养学院从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人选中评选。
二、工作要求
1.名额分配。学院依据研工部下达的名额开展本学院的评选工作,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各学院省优秀毕业生(研究生)名额表”。
2.材料报送。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2024年1月31日下午16:30前提交材料见附件2(电子版)、附件3(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852914104@qq.com。
3.学院初评。学院成立研究生荣誉评选委员会,依据相关文件精神对本学院申请的毕业研究生进行初评推荐。初评推荐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将汇总表及登记表上交学校研究生工作部。
特别提示:“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3)供学院评审时使用,申报同学所交表格须严格按照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申报材料填写说明(见附件3)进行填报。
附件1:各学院省优秀毕业生(研究生)名额表.xlsx
附件2: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学院汇总表.xlsx
附件3: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及填写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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