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管理用印行为,保证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学院用印管理规定》,各种用印均须填写用印审批单,按下述程序办妥手续并填写用印审批单后,到学院办公室用印。
一、 以学院名义署名的报告、文件:学院分管领导签发,必要时送学院领导审定。
二、 以学院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分管人员签字,学院分管领导审定。
三、 各类奖状:学院各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名单, 分管人员签字,学院分管领导审定。
四、 各类证明:各归口管理办公室签署,学院分管领导审定。
五、 其他特殊情况:学院领导或学院办公室主任签发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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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28008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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